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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临期合约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4-09-02 点击次数:5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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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临期合约相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24102411期货合约已临近交割期,若您持有这两个合约相关品种持仓,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合约临近交割期时,各交易所对合约持仓手数要求有不同规定,若客户持仓手数不满足规定要求,公司将违规持仓进行处理。规定具体如下:

1、客户若持有上期所各品种2410合约进入交割月,须调整持仓手数直至满足以下倍数要求:铜、铝、锌、铅须调5手的整数镍须调6手的整数黄金须调3手的整数白银、纸浆、合成橡胶须调2手的整数螺纹钢线材热卷板须调30手的整数不锈钢须调12手的整数倍,氧化铝须调15手的整数能源中心2410合约进入交割月,国际铜须调5手的整数20号胶须调10手的整数进入交割月新开、平仓也应当是相应品种的整

2、99日收盘前,上期所2409、国际铜240920号胶2409合约的自然人客户持仓手数须调整为0手;918收盘前原油2410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手数须调整为0手;923日收盘前低硫燃油2410、燃油2410合约的自然人客户持仓手数须调整为0手。

3、郑商所、大商所和广期所自然人客户持仓不得进入交割月

4、法人客户若持有郑商所、大商所2410合约进入交割月,请注意以下风险点:

1)各品种参与交割均须满足交割单位整数倍要求,目前交割单位非1手的品种为棉花品种8手、棉纱品种4手、动力煤品种200手、焦炭品种10手、焦煤、铁矿石、黄豆2号品种100手。(各品种交割单位以交易所相关制度及对外发布的内容为准,若与我司通知内容不一致,以交易所要求为准)。

2)部分品种为滚动交割品种,即有可能在进入交割月后主动或被动开始交割流程。若客户持仓进入交割流程但不符合交割单位整数倍要求,有可能造成交割违约。

基于上述风险点,我司建议法人客户持有郑商所、大商所2410合约进入交割月前,将持仓调整为交割单位整数倍。

二、合约临近交割期时,各交易所均会在不同时间段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我公司针对24102411合约保证金比例在交易所基础上同时间、同比例上浮,各交易所保证金比例调整时间如下:

1、郑商所针对2410合约调整时间分别为913日和930日结算时起。

2、大商所、广期所针对2409合约调整时间分别为923日和930日结算时起。

3、上期所针对除燃油外各品种24102411合约保证金调整时间为930日结算时起;针对燃油24102411合约保证金调整时间为912日结算时起;针对燃油2410合约保证金调整时间为925日结算时起。

4、能源中心针对除scfis欧线外24102411合约保证金调整时间为930日结算时起;针对scfis欧线2410合约保证金调整时间为1016日和1023日结算时起;针对原油、低硫燃油2410合约保证金调整时间为925日结算时起。

请各位客户密切关注您的持仓情况,有效管理您的账户风险,感谢您的配合!如对临期合约相关情况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871-63614827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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