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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商所调整部分期货合约申报费的通知
时间:2024-05-24 点击次数:99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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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自2024年6月3日交易时(即5月31日晚夜盘)起调整棕榈油、豆粕、豆油、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合约的申报费收费标准,申报费收取方式及其余期货合约申报费收费标准等维持不变。

  申报费按合约、按日收取,调整前后收费标准如下:

品种

收费标准:元/笔

信息量≤4000笔

4000笔<信息量≤8000笔;otr≤2

4000笔<信息量≤8000笔;otr>2

信息量>8000笔;otr≤2

信息量>8000笔;otr>2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棕榈油

0

0

0

0

0.4

3

0.8

6

2

15

豆粕

0

0

0

0

0.6

3

1.2

6

3

15

玉米

0

0

0

0

1.6

2

3.2

4

8

10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

0

0

0

0

0.6

2

1.2

4

3

10

豆油

0

0

0

0

0.3

1

0.6

2

1.5

5

黄大豆1号

0

0

0

0

0.05

1

0.1

2

0.25

5

黄大豆2号

0

0

0

0

0.1

1

0.2

2

0.5

5

铁矿石

0

0

0

0

0.1

0.1

0.2

0.2

0.5

0.5

生猪

0

0

0

0

0.1

0.1

0.2

0.2

0.5

0.5

  合约申报费=∑(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合约上各档位信息量×该档位收费标准)

  其中,信息量=下单笔数 撤单笔数;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下单笔数-1。

  对于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的,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交易所对其下单笔数、撤单笔数、有成交下单笔数等指标合并计算。

  特此通知。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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