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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金所国债期货实施梯度申报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4-05-28 点击次数:9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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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金融交易所结算细则》及中金所发【2024】29号文的通知内容,交易所自2024年7月1日交易起,对国债期货合约上信息量和委托成交比(以下简称otr)达到一定标准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收取梯度申报费,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情形
       1.交易所对单日在国债期货合約上信息量和otr达到一定标准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收取梯度申报费。信息量是指买入,卖出以及撤销委托笔数的总和,报单和撤单各计为1笔。因即时全部成交或撤销限价指令、即时成交剩余撤销限价指令,市价指令产生的报单和撤单计入信息量统计。
       2.同一客户通过不同期货公司会员申报交易,其信息量、otr等指标合并计算。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信息量、 otr合并计算,其收费标准与单个客户相同。       

3.做市商在国债期货做市品种上免收梯度申报费。
       二、收费标准
      梯度申报费按日收取。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在国债期货合约上的梯度申报费=∑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在该国债期货合约上各档位的信息量*相应费率,具体费率标准如下:

中金所表.png

      otr计算公式如下:

      otr=信息量/有成交的委托笔数 - 1

      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在国债期货合約上有成交的委托笔教为0时,视其为1计算otr。

      同—客户通过不同期货公司会员申报交易,按照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下产生的信息量比例,确定其在相关期货公司会员处的申报费。

三、收取方式

当日结算时,交易所从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中扣划申报费,因特殊情况当日结算时无法扣划申报费的,交易所可以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扣划。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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