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原木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中国证监会已同意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原木期货注册。根据大商所2024年10月28日《关于原木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458号),现将原木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原木期货自2024年11月18日(周一)起上市交易。
交易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原木期货暂不开展夜盘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
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lg2507、lg2509、lg2511。
三、交易保证金水平、涨跌停板幅度
大商所针对原木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新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12%。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8%,我公司针对原木期货新合约上市首日交易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15%,日常交易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13%。
其他规定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四、申报费
按日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原木期货合约申报费按合约统计。
合约申报费=∑(客户或者非期货公司会员当日在合约上各档位信息量×该档位收费标准)。
信息量=报单笔数 撤单笔数;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报单笔数-1。
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立多个交易编码的,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报单笔数、撤单笔数、有成交报单笔数等指标合并计算。
五、组合保证金
原木期货合约参与组合保证金优惠。
六、持仓信息公布
每交易日结算后,交易所将按规定公布合约相关成交量和持仓量。
新合约的挂牌基准价、交割区域、地区升贴水、指定质检机构、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车板交割场所等事项由交易所于上市前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项,以大商所和本公司相关制度为准。请各位客户熟悉原木期货及相关规则,加强风险防范,谨慎交易,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4日